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因叶晓佳等五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现对其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对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主要由考核对象撰写述职报告、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核和校党委研究决定等环节组成。
(一)撰写述职报告。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结合本职岗位和实际情况,撰写试用期述职报告(1500字左右),请于10月26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提交至党委组织部。
(提交方式:打开http://xzc.cn/RZ78h8RRrR网站链接,在“提交人姓名”栏填写名字,点击“拖曳(选择)文件上传”栏选择述职报告打开,最后点击“提交”完成。)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试用期满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将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开展。在会上,考核对象作述职报告,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与会人员对其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回收表格。
(三)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设置意见箱、电子邮件等方式,广泛征求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有关方面代表和分管(联系)领导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和评价。征求意见邮箱:ganbu@lixin.edu.cn。
(四)综合评价。在综合述职报告、民主测评结果、广泛征求意见等的基础上,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五)确定结果。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称职(胜任)和不称职(不胜任)两个等次。考核结果认定的基本标准:
称职(胜任):工作有实绩,群众反映良好,在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数不超过1/3的。
不称职(不胜任):群众反映意见大,在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数超过1/3,且经组织考核认定,校党委讨论决定不继续任用的。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胜任)者,继续担任原职务。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不胜任)者,责令辞职或免去试任职务。对需要责令辞职或免去试任职务的,一般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执行,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
(二)考核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
(三)参加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测评的人员,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闻雅;联系电话:68681320、18021097065
联系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608A室
联系人:钟晓晖;联系电话:50215381、18021097053
联系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611室
附件: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名单
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以任职时间为序) |
现任职务 |
1 |
叶晓佳 |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副处长 |
2 |
王品玲 |
教务处处长、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
3 |
李俊杰 |
产学研基地管理中心副主任 |
4 |
何爽 |
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 |
5 |
倪燕 |
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专职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