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因闻雅和张润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现对其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对所担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和考核鉴定表。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结合本职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在《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上,撰写试用期述职报告(1500字左右)等内容后,提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单位综合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试用期干部作出综合评价,填写在《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上,并于9月26日16点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试用期满考核鉴定表提交党委组织部。
(三)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采取个别谈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业务相关单位、校纪委、分管(联系)领导征求意见或开展民主测评。开展政治素质“正负面清单”考核评价工作,主要从“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五个方面进行正向和负向的测评。
征求意见邮箱:ganbu@lixin.edu.cn。
(四)确定结果。在综合述职报告、单位综合评价、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意见等情况的基础上,经组织部长会议讨论、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向校党委提出考核意见。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称职(胜任)和不称职(不胜任)两个等次。
考核结果认定的基本标准:1.称职(胜任):工作有实绩,群众反映良好,在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数不超过1/3的。2.不称职(不胜任):群众反映意见大,在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数超过1/3,且经组织考核认定,校党委讨论决定不继续任用的。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胜任)者,继续担任原职务。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不胜任)者,责令辞职或免去试任职务。对需要责令辞职或免去试任职务的,一般按试用期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执行,有关二级党组织配合积极实施。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
(二)考核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
(三)参加试用期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测评的人员,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