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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四期巡察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作者: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率:


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暂行)》(立信会计金融党办〔2020〕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第四期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立信会计金融党〔2021〕13号)的相关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巡察工作作为学校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一种形式,巡察工作岗位列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岗位,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巡察干部挂职锻炼岗位的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巡察工作挂职锻炼岗:20个(其中2个岗位为财经工作挂职岗,需具有财经类专业背景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挂职锻炼时间

2021年10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巡察工作人员须是中共党员;

2.巡察工作人员须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巡察工作人员须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工作秘密;

4.巡察工作人员须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参加巡察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和资格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人选。

(三)确定人选

党委组织部将建议人选提交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五、其他

在巡察组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除原有薪资待遇外巡察期间发放巡察专项工作津贴。

巡察结束由巡察办出具考核意见提交党委组织部,并归入人事档案。

六、报名方式

认真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第四期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21年10月15日(周五)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anbu@lixin.edu.cn, 纸质签字版送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611办公室。


联系人:许从从,联系电话:50215381


附件:《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第四期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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