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管理 | 校园网主页
干部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关于遴选2023年专项巡察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作者:党委组织部、党校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配备,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立信会计金融党办〔2022〕1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8个(其中2个岗位为财经工作挂职岗,需具有财经类专业背景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挂职锻炼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1.中共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工作秘密;

4.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参加巡察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和资格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党委组织部、巡察办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确定。

五、其他

巡察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除原有薪资待遇外,巡察期间发放巡察专项工作津贴。

巡察结束由巡察办出具考核意见提交党委组织部,并归入人事档案。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教职工在征得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于2023年3月20日(周一)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anbu@lixin.edu.cn, 纸质签字版送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611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3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