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21〕20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关心下一代工作课题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介绍
(一)课题研究应体现关工委的基本属性和要求,进行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具有前瞻性、引领性。
(二)课题研究要重点加强实践性研究、实证性研究、经验性研究、优秀案例研究,以及典型问题的研究、机制政策和对策性研究。对调查的情况,应有一定样本,有数据图表分析,有具体事例阐述。
(三)课题研究应提炼、深化关工委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关工委自身建设及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应体现现职领导主导作用和老同志主体作用,课题组成员应在3人(含)以上,组长一般由关工委骨干担任,有关工委“五老”参与撰写,重视发挥团队作用。
(二)课题结项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课题研究报告应符合撰写要求(附件2),篇幅须在5000字以上。观点鲜明,文风朴实,引文不宜过多。结题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
(三)申报人根据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确定课题研究项目,于4月2日(周日)前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3年关心下一代工作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管理
学校关工委将组织评审,确定学校立项课题若干项,并择优向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推荐上报,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